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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ST通葡(600365)股东户数1.33万户,较上期减少3.56%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03 08: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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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31日收盘,ST通葡(600365)报收于3.29元,上涨0.3%,换手率1.08%,成交量4.62万手,成交额1520.37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38.61万元,占总成交额9.12%。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5年9月30日,ST通葡股东户数为1.33万户,较6月30日减少3.56%。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于10月30日向副总经理刘猛授予27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82元/股。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38.61万元,占总成交额9.12%;游资资金净流出106.08万元,占总成交额6.98%;散户资金净流出32.53万元,占总成交额2.14%。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ST通葡股东户数为1.33万户,较6月30日减少490户,减幅为3.5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3.1万股上升至3.4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1.11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日为2025年10月30日,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275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82元/股。该授予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且为交易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授予已获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并将依法持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且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10月30日为授予日,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27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82元/股。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275万股,占预留授予总量的100.00%,占公告时总股本的0.61%。激励对象为副总经理刘猛,授予数量为275万股。所有激励对象通过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全部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董事会,确定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75万股,授予日为2025年10月30日,授予价格为2.82元/股。激励对象为副总经理刘猛,占公司总股本的0.61%。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限售期为12个月和24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50%。业绩考核目标以2024年为基数,2025年、2026年葡萄酒制造行业产品收入或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0%。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方可解除限售。公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授予已完成登记,公司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未参与。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因原实际控制人违规担保,于2020年8月25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1年8月31日,相关担保责任已解除。由于2020年内控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2年4月23日,2021年内控审计报告获标准无保留意见。2022年10月起,公司披露原实控人违规使用印章导致大连鼎华仲裁案,涉资3.063亿元。2023年5月16日,仲裁裁决公司对大连嘉得不能清偿部分在20%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已进入执行程序。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并于2024年4月起诉原实控人索赔,2025年7月一审驳回,公司已提起上诉,案件处于二审阶段。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将每月披露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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