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股市必读:福莱新材(605488)股东户数3.01万户,较上期增加5.96%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03 08:21:1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5年10月31日收盘,福莱新材(605488)报收于31.78元,上涨2.65%,换手率3.27%,成交量9.02万手,成交额2.8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54.7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792.58万元,散户资金呈净流出态势。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5年9月30日,福莱新材股东户数环比增长5.96%,户均持股数量下降至9307股。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福莱新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份将于11月5日上市流通,涉及解除限售42,000股。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于10月30日完成高管变更,聘任聂胜为董事会秘书、刘延安为财务负责人。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54.76万元,占总成交额0.54%;游资资金净流入792.58万元,占总成交额2.76%;散户资金净流出947.34万元,占总成交额3.3%。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福莱新材股东户数为3.01万户,较6月30日增加1694户,增幅5.9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9925股减少至9307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3.65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确认,福莱新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该批次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2日,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10月11日届满。公司2024年经审计营业收入为25.41亿元,满足不低于24.71亿元的业绩考核目标。本次解除限售的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A级,解除限售比例为100%。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尚需办理信息披露及解除限售手续。

福莱新材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

福莱新材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00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5日。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人,为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人员,解除限售数量占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30%。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均已达标,且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42,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增加,总股本不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法律顾问均确认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规定。

福莱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莱新材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聂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延安先生为财务负责人,任期均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两项议案均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相关事项已履行提名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程序。

福莱新材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辞任暨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福莱新材于2025年10月30日收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毕立林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工作调整辞去职务,辞任自当日生效,调任公司投资部总经理。公司同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聂胜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刘延安先生为财务负责人,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毕立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6,300股,聂胜先生直接持有343,140股、间接持有564,375股,刘延安先生间接持有752,500股。公司对毕立林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其离任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福莱新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