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31日收盘,汇源通信(000586)报收于13.9元,上涨0.8%,换手率2.32%,成交量4.49万手,成交额6218.37万元。
资金流向
10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37.94万元,占总成交额5.43%;游资资金净流出332.4万元,占总成交额5.35%;散户资金净流出5.53万元,占总成交额0.09%。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并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4项制度进行修订,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换届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红星、刘中一、王绪权及独立董事候选人邓路、卫强、于振中,其中于振中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培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会议还审议通过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部分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7日14:5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茂业中心C座2605号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2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换届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李红星、刘中一、王绪权;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邓路、卫强、于振中。提案1.00、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事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表决。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至15:00。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对外投资包括委托理财、财务性权益投资、设立子公司等,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子公司。投资决策实行分级审批,根据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指标划分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审批权限。委托理财按额度分层审批,其他投资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设投资、财务、审计等部门分工管理投资事项,强化投前论证、投中控制与投后管理。对外投资需签订合同并派驻人员,加强财务监督与内部审计。投资转让或收回须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被投资公司需定期报送信息,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工作及授权细则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长工作及授权细则》,旨在规范董事长职责,提升决策科学性。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董事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其职权包括主持股东会、董事会,督促决议执行,签署公司证券及重要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提名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人选,并在紧急情况下行使特别处置权。董事长须定期听取经营、财务汇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在授权范围内,董事长对人事任免、对外投资、关联交易、资产处置、融资担保等事项依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审批。董事长办公会议定期或临时召开,参会人员包括高管及相关人员。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主体。关联交易需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允原则,签订书面协议。决策程序实行分级审批,重大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关联董事、股东应回避表决。达到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可合理预计年度金额并履行相应程序。本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并作出承诺。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股东投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表决票数,否则视为无效。董事候选人按得票高低排序,得票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者方可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人数但超过董事会半数时,新一届董事会成立;不足半数时选举失败,原董事会继续履职。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保障公司合法合规运营。审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履职,负责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真实性、经营活动效率等进行审计监督。审计部门需定期报告工作,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情况,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制度明确了审计程序,包括审计通知、实施、报告、整改及后续审计等环节。公司须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保荐人需发表意见。如外部审计机构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公司应作出专项说明。审计档案须按规定归档,销毁须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及董事长签字。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旨在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规范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诚信守法,不得滥用控制权,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违规担保,须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其买卖股份需遵守信息披露规定,不得规避审批程序。涉及重大事项应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本规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旨在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真实完整,提升经营效率,促进发展战略实现。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要素。重点控制活动包括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及信息披露的管理。公司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并通过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负责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确保其有效性。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其他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与实际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标准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利润等项目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或影响盈亏性质等。发生重大差错需由内审部门调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岗、降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规范融资及担保行为,明确决策职责,防范财务风险。融资包括权益性与债务性融资,应符合战略规划,遵循成本控制、资本结构优化等原则。融资活动由财务部和董事会办公室主办,重大融资由证券部提出议案。债务性融资审批权限分级: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依金额或比例审批。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特定情形如担保额超净资产10%、对关联方担保等须股东会审议。公司应进行担保前尽职调查,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持续监控担保风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事宜。公司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包括公司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大诉讼、股权结构变化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外部人员。公司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对违反规定者,公司将追究行政、经济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行使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对重大事项如聘任审计机构、财务负责人、会计政策变更等提出审议意见。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定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管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与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委员自身议题时应回避。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其他董事或高管列席,也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决议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充分披露信息、高效低耗和互动沟通。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股东权利行使等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办为职能部门,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负责人。公司可通过公告、股东会、网站、互动易平台、说明会、路演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制度强调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禁止选择性披露或预测股价。特定对象来访需预约并签署承诺书,活动结束后应记录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9,344万元,住所位于成都高新西区西芯大道5号。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明确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义务。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公司设总经理及若干高级管理人员。章程明确了股份发行、转让、回购,利润分配政策优先现金分红,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建立内部控制与审计制度,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事件发生时,须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或知悉事件后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公司须采取保密措施,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制度还明确了信息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及责任追究机制。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经营决策权。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行使包括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组织等工作。本规则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董事辞职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在合理期限内继续有效。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旨在规范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的行为,确保信息发布的公平、公正、透明。公司通过该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提问应遵循诚信原则,内容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选择性回复或泄露不宜公开的信息。涉及市场热点时应客观谨慎,不得迎合热点或配合违法违规交易。董事会办公室为对口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回复,证券部负责收集问题并发布经审核的内容。回复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重要敏感内容可报董事长审批。公司应充分提示不确定性与风险,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和修订权归公司董事会。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旨在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职。该细则适用于公司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部分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包括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或豁免方案、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决策等。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也需经专门会议讨论通过。会议可采取现场、电话、视频或书面传签方式召开,表决采取书面或举手方式,每名独立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记录须由参会独立董事和记录人签字,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川汇源光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须符合独立性要求,不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与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应占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可连任。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有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相关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履职权,提供必要支持与津贴。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本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高管离职管理制度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与高管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管离职程序。适用范围包括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情形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等。董事、高管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特定情况下,原董事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股东会可提前解任董事,须过半数表决通过,并允许申辩。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须申报个人信息。离职10日内完成工作交接。公开承诺、保密义务不因离职免除。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及期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过25%。持股变动须遵守承诺并接受监督。未履行义务将被追责,可申请复核。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为保障董事依法履职,体现责权利匹配原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和独立董事。董事长享有薪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均享有相应津贴。董事长薪酬为120万至150万元/年,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董事津贴均为10万元/年,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津贴为6万元/年,均为税前金额。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按权责利原则领取报酬。薪酬及津贴由公司代扣代缴个税后按月发放,自股东会通过任职决议次月起执行。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分别为股东会当日交易时段及会议当天上午9:15至下午3:00。股东需通过身份认证获取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参与互联网投票。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须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以其名下账户股份数量为准,多次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结果为准。公司应对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本细则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提升使用效能。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超一年的房屋、机器、运输工具等,或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且使用超两年的非主要设备。公司明确固定资产采购、维修、处置的审批权限,依据金额或净资产比例分别由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固定资产计价包括购入、自建、投资投入、融资租入等多种方式。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按月计提折旧,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与残值。资产权证由权属单位保管,子公司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固定资产处置需经逐级审批,重大处置须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依规进行账务处理。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共十二章,涵盖股东会的职权、召集、提案、表决及会议记录等内容。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分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审议事项包括选举董事、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对外担保等。表决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应记录并保存十年,决议需及时公告。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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