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31日收盘,艾罗能源(688717)报收于74.45元,上涨4.67%,换手率9.96%,成交量9.67万手,成交额7.17亿元。
10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055.52万元,占总成交额7.05%;游资资金净流入1872.01万元,占总成交额2.61%;散户资金净流入3183.51万元,占总成交额4.44%。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因公司在募集资金管理中存在违规行为。一是“储能电池及逆变器扩产项目”实际于2023年12月投入使用,但信披文件披露为2022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展披露不准确;二是“光储智慧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杭州富阳区变更为西湖区,自实施起即在新址,未及时披露变更情况;三是公司农行募集资金账户曾被诉前保全冻结332万元,未予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新富、董秘盛建富、财务总监闫强未能勤勉尽责。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表示将认真整改,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艾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用于光储智慧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账号为22905000006120,截至2025年10月31日余额为0万元。协议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丁方招商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定期现场检查。专户资金支出超5,000万元或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丁方。协议自四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持续督导期结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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