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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通讯频媒(00309.HK)披露股东特别大会决议有效性诉讼事项,10月31日股价上涨2.27%

来源:证星港股动态 2025-10-31 22: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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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31日收盘,新华通讯频媒(00309)报收于0.04元,较前一交易日上涨2.27%,该股当日开盘0.0元,最高0.0元,最低0.0元,成交额达0元。近52周最高0.09元,最低0.03元。

根据公司近日发布的公告,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09)收到代表要求人士的律师出具的原诉传票,原告为要求人士,被告包括本公司、执行董事劳国康先生、张建华先生,非执行董事王冠女士、陈云女士及方敏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王琪先生、邱伯瑜先生及梁雅达先生。

原告向法院提出多项申请,包括请求确认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的罢免部分董事、委任林双先生、陈瑞庭先生为执行董事,袁家泰先生为非执行董事,梅基本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的决议案对本公司有效且具约束力;同时申请宣布2025年10月13日首次董事会会议及其委任劳国康为上市规则第3.05条授权代表的决议无效,以及2025年10月17日第二次董事会会议相关委任决议无效,并请求搁置上述两次董事会决议。

此外,原告还申请临时禁制令,禁止两名被告以董事身份行事或代表公司采取行动,并要求其他被告立即承认并执行股东特别大会决议,包括发出符合上市规则的必要公告、通知或通函。

公司表示已指示法律代表提交收悉确认书,表明将对诉讼提出异议,并将适时披露重大进展。股东及投资者买卖公司证券时应审慎行事。

于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两名执行董事、三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最新公告列表

  • 《本公司就股东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要求收取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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