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30日收盘,浙江交科(002061)报收于4.21元,下跌2.77%,换手率1.65%,成交量43.01万手,成交额1.82亿元。
10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21.1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733.2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2.11万元。
截至2025年10月20日,浙江交科股东户数为4.7万户,较10月10日增加351户,增幅0.7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5.72万股下降至5.68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3.81万元。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4.18亿元,同比增长2.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5亿元,同比下降14.8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97亿元,同比下降15.17%。基本每股收益为0.27元,同比下降15.6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1亿元,同比改善74.3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61%,同比下降1.13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合计1770.64万元,主要包括政府补助2359.73万元、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158.75万元。
浙江交科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已披露,董事会、监事会及相关人员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设置,调整治理架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0日,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子公司浙江交工2025年第三季度新中标且签约项目211个,金额284.43亿元;累计新中标且签约项目773个,金额540.24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在建项目合同总额2,438.43亿元,累计已确认收入986.30亿元。G6002贵阳环城高速扩容工程和兰溪市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等投资类项目进展顺利。
公司修订《内部审计制度》,内控审计部门更名为“风控审计部(综合监督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度明确审计档案永久保存,增加配合外部审计协作职责,并优化内部审计流程与监督机制。
公司修订《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五至七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及至少一名独立董事,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及ESG事项,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主要变更包括:“股东大会”统一改为“股东会”;调整法定代表人产生方式;取消总工程师职位;增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优化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规则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公司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允原则,禁止控股股东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调整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机制,细化披露与审议标准,统一术语并优化条款结构。
公司设立四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过六年。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等,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特定事项须经该会议审议。会议须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
公司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担保范围及统一管理要求,严禁向第三方超股比担保、向未出资企业或个人担保。重大担保事项须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新增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更新法规依据,明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股权激励,新增境外投资项目监管要求,细化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强化募投项目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新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董事会负责档案管理,董事长为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在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备知情人档案。
公司制定新版《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与临时会议,董事会负责召集,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临时提案股东持股门槛降至1%以上,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制定新版《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含四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董事。董事会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统一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明确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并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降低临时提案持股比例至1%以上,完善特别决议事项范围及表决机制。
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统一术语为“股东会”,明确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细化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决策权限,优化会议召集程序,增加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会议的情形。
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五至七名董事组成,负责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及ESG事项,会议须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
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委员会由3至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职责包括监督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部控制等,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公司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遴选董事及高管人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未被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
公司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部分职权,公司风控审计部为其日常办事机构,会议可书面委托参会,连续两次缺席视为不能履职。
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
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