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30日收盘,*ST智胜(002253)报收于11.08元,上涨3.45%,换手率5.95%,成交量12.4万手,成交额1.39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94.6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0.5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084.13万元。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财政厅持有公司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财政厅将其持有的公司6.97%股份(15,724,800股)以协议转让方式划转至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四川振兴集团持有公司6.97%股份,成为第二大股东,四川省财政厅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划转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亦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四川省财政厅为四川振兴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持股83%。股权划转协议已签署,尚需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四川振兴集团将遵守相关股份减持规定。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简式权益变动书(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四川省财政厅将其持有的川大智胜6.97%股份(15,724,800股)以协议转让方式划转至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涉及资金支付。本次权益变动后,四川产业基金持有上市公司15,724,800股,占总股本的6.97%,持股比例由0%增至6.97%。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川大智胜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本次划转已获四川产业基金董事会审议通过,不附加其他条件,不构成直接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未买卖川大智胜股票,暂无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股份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四川省财政厅,持股性质为减少。本次权益变动系四川省财政厅将其持有的川大智胜6.97%股份(15,724,800股)以协议转让方式划转至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涉及资金支付。本次权益变动后,四川省财政厅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且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或减持计划。本次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相关股份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公司股票。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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