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30日收盘,德科立(688205)报收于106.44元,下跌8.63%,换手率7.62%,成交量12.05万手,成交额13.02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59.76万元,占总成交额2.04%;游资资金净流入4109.96万元,占总成交额3.16%;散户资金净流出1450.2万元,占总成交额1.11%。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73万户,较6月30日增加7766.0户,增幅81.68%;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66万股下降至9163.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10.89万元。
财务报告
德科立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主营收入6.52亿元,同比上升8.59%;归母净利润4010.7万元,同比下降47.43%;扣非净利润2734.03万元,同比下降48.17%。2025年第三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2.19亿元,同比上升14.2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201.33万元,同比下降45.6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822.88万元,同比下降48.04%。负债率16.81%,投资收益1050.47万元,财务费用46.31万元,毛利率26.65%。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2.19亿元,同比增长14.27%;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收入6.52亿元,同比增长8.59%。利润总额第三季度为1200.64万元,同比下降50.48%;累计利润总额4004.71万元,同比下降50.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第三季度为1201.33万元,同比下降45.61%;累计归母净利润4010.70万元,同比下降47.43%。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第三季度为822.88万元,同比下降48.04%;累计为2734.03万元,同比下降60.96%。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累计为4923.95万元,同比下降68.41%。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7元/股(单季)、0.25元/股(累计),分别同比下降53.33%和48.9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单季为0.52%,累计为1.77%,分别下降0.48和1.67个百分点。研发投入单季为2716.20万元,同比增长6.06%;累计为7663.78万元,同比增长1.52%;研发占比分别为12.41%和11.75%,同比下降0.96和0.82个百分点。总资产为27.4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2.8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8%。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权益分派将授予价格由18.65元/股调整为18.55元/股,作废15名离职人员共计4.4590万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调整为279.76万股,预留授予数量调整为24.1670万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临时股东会。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当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时间为交易时段及互联网平台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0日,A股股东可参会。会议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支持现场、邮箱或信函方式登记。联系方式:张劭,电话0510-85347006,邮箱info@taclink.com。与会者费用自理。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作废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公司已于2024年1月15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025年10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授予价格由18.65元/股调整为18.55元/股。首次授予6名离职人员共作废1.4040万股,预留授予9名离职人员共作废3.0550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根据规定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8.65元/股调整为18.55元/股。同时,因首次授予部分6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其已获授但未归属的1.404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9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其已获授但未归属的3.055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调整及作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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