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9日收盘,华电能源(600726)报收于2.64元,上涨0.38%,换手率1.27%,成交量35.01万手,成交额9249.35万元。
10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72.12万元,占总成交额10.51%;游资资金净流出341.05万元,占总成交额3.69%;散户资金净流出631.07万元,占总成交额6.8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股东及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证券法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包括及时、公平披露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信息,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形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或知悉后及时披露。公司须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并向交易所报送文件。信息在披露前须保密,违规者将被追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24年12月印发版本同时废止。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行为,确保资金使用与发行承诺一致,保护投资者利益。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户,不得用于非募投用途。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从事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等需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保荐人定期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废止。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四项议案:一是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同意票9票;二是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对17项制度进行修订,新制定2项制度,其中《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意票9票;三是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内部审计项目计划调整的议案,同意票9票;四是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票9票。上述议案均无反对或弃权票。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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