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9日收盘,悦康药业(688658)报收于20.76元,下跌0.05%,换手率1.42%,成交量6.4万手,成交额1.32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67.45万元,占总成交额11.1%;游资资金净流出1807.33万元,占总成交额13.67%;散户资金净流入3274.78万元,占总成交额24.77%。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为591,724,095.10元,同比下降43.20%;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759,106,131.97元,同比下降41.20%。
利润总额本报告期为-57,556,783.12元,同比下降152.45%;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64,811,303.27元,同比下降166.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为-49,148,831.44元,同比下降153.91%;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47,977,976.65元,同比下降170.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报告期为-59,035,111.16元,同比下降169.36%;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67,500,357.17元,同比下降182.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68,334,289.58元,同比下降60.9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本报告期为-0.11元,同比下降155.00%;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33元,同比下降170.21%。
研发投入合计本报告期为120,467,242.05元,同比增长7.21%;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29,510,864.92元,同比增长4.76%。
主要会计数据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等多项指标同比下降,主要原因包括:(1)公司在2024年末对“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价格进行调整,且销售策略发生变化,对2025年三季度财务表现产生阶段性影响;(2)公司持续加大新药研发项目投入,费用化研发投入同比上升,对净利润造成一定压力。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减少所致。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者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均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定于2025年11月14日14:00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11号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5日。审议议题包括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换届选举等。其中部分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0日11:00-12: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举行网络互动说明会,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于伟仕、总经理于飞、财务总监刘燕等。投资者可于11月13日至19日16:00前通过指定渠道预提问。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的条款。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谭勇、蒋斌、于谦龙)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发表声明,确认具备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规定,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利益关系,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均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于谦龙、蒋斌、谭勇)
董事会作为提名人确认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符合独立性要求,其中于谦龙为会计专业人士,具有高级职称及五年以上财务管理经验,提名人已核实相关信息真实性。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提名于伟仕、于飞、于鹏飞、宋更申、王霞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于谦龙、蒋斌、谭勇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张伟为职工代表董事。换届将采用累积投票制,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前继续履职。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明确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会议通知应提前十日(定期)或三日(临时)发出。董事会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存档期限十年以上。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股东会分年度与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特定情况下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便利,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重大事项单独计票。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每届任期三年,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享有知情权、履职便利及津贴待遇,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应每年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独立性。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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