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8日收盘,拓斯达(300607)报收于32.73元,上涨0.37%,换手率4.8%,成交量15.94万手,成交额5.26亿元。
10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20.4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670.2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049.75万元。
近日拓斯达披露,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7.16万户,较6月30日减少1.56万户,减幅为17.93%。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5468.0股增加至6663.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3.84万元。
拓斯达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6.88亿元,同比下降24.49%;归母净利润4933.65万元,同比上升446.75%;扣非净利润3580.67万元,同比上升3969.23%;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6.02亿元,同比上升17.58%;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060.43万元,同比上升176.9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537.84万元,同比上升155.51%;负债率50.97%,投资收益74.18万元,财务费用708.63万元,毛利率28.34%。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601,609,267.4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58%;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687,686,082.11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49%。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04,331.2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6.93%;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336,544.2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6.75%。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378,358.6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5.51%;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806,732.9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69.23%。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533,249.2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43.67%。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04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166.67%;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0.10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400.00%。
本报告期稀释每股收益0.04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157.14%;年初至报告期末稀释每股收益0.10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400.00%。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73%,比上年同期增长165.18%;年初至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5%,比上年同期增长360.53%。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6,050,778,858.13元,比上年度末增长1.94%。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848,807,578.82元,比上年度末增长1.87%。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合计5,225,972.61元;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3,529,811.34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
1、整体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768.6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4.49%;整体毛利率为28.34%,同比增加9.23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33.65万元,同比增长446.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80.67万元,同比增长3,969.23%。
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持续主动收缩项目类业务,其中智能能源及环境管理系统业务收入规模收缩55.26%。
公司利润上涨的主要原因系:①产品类业务收入增加,同比增长12.38%,毛利率为38.74%,同比增加2.55个百分点;②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可转债“拓斯转债”摘牌,报告期内相关财务费用同比减少2,462.21万元。
2、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应用系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4,454.77万元,同比增长2.34%;毛利率36.67%,同比保持稳定。
注塑机、配套设备及自动供料系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4,768.40万元,同比保持稳定;毛利率40.28%,同比增加8.55个百分点。
数控机床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2,568.37万元,同比增长44.29%;毛利率26.94%,同比减少4.00个百分点。
智能能源及环境管理系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1,471.94万元,同比下降55.26%;毛利率8.99%。
其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505.12万元,同比增长17.46%;毛利率57.21%,同比减少8.17个百分点。
3、其他事项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拓斯达环球集团有限公司、拓斯达(越南)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将其对江苏润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润阳光伏科技(越南)有限公司的全部金钱债权转移给拓斯达,以2025年3月31日为债权债务基准日。公司拟将部分7,000万元人民币债权向润阳股份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润阳股份股权3,937,500股,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0.7731%。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公司决定将住所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连环路35号。公司决定不再设立监事会或监事,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志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并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公司及江苏润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江苏润阳世纪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回购担保,本次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78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0个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货币资金980,854,692.14元,交易性金融资产324,152,519.79元,应收票据110,987,272.02元,应收账款1,075,816,124.67元,应收款项融资31,156,557.79元,预付款项69,875,314.95元,其他应收款30,522,883.06元,存货877,509,481.70元,合同资产478,551,796.69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8,054,634.80元,其他流动资产218,600,128.83元,流动资产合计4,206,081,406.44元。
长期应收款20,059,546.88元,长期股权投资3,627,772.28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433,582.69元,投资性房地产428,041,229.65元,固定资产889,523,520.32元,在建工程11,646,232.74元,使用权资产3,304,161.86元,无形资产242,076,274.51元,商誉70,504,957.73元,长期待摊费用26,100,485.99元,递延所得税资产149,379,687.04元,非流动资产合计1,844,697,451.69元。
资产总计6,050,778,858.13元。
短期借款298,881,998.61元,应付票据414,996,267.29元,应付账款893,759,292.42元,预收款项226,843.93元,合同负债501,012,276.96元,应付职工薪酬97,557,466.99元,应交税费55,767,317.17元,其他应付款54,322,622.59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7,976,331.27元,其他流动负债284,432,661.85元,流动负债合计2,648,933,079.08元。
长期借款363,612,400.08元,租赁负债1,532,508.52元,长期应付款25,880,000.00元,预计负债18,318,683.99元,递延收益17,582,880.8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8,510,761.14元,非流动负债合计435,437,234.53元。
负债合计3,084,370,313.61元。
股本476,972,412.00元,资本公积1,425,714,795.60元,减:库存股56,132,601.68元,其他综合收益11,134,431.02元,盈余公积114,881,093.11元,未分配利润876,237,448.7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848,807,578.82元,少数股东权益117,600,965.70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966,408,544.52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050,778,858.13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营业总收入1,687,686,082.11元,营业总成本1,589,964,953.07元,其中营业成本1,209,397,843.61元,销售费用149,987,852.38元,管理费用126,490,172.57元,研发费用85,163,538.78元,财务费用7,086,309.39元。
其他收益20,093,156.84元,投资收益741,812.35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316,868.18元,信用减值损失-63,989,134.92元,资产减值损失-1,318,384.91元,资产处置收益244,850.14元。
营业利润57,810,296.72元,营业外收入611,511.11元,营业外支出2,803,429.08元,利润总额55,618,378.75元,所得税费用8,327,745.16元,净利润47,290,633.5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336,544.27元,少数股东损益-2,045,910.68元。
综合收益总额47,066,598.4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49,112,509.17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045,910.68元。
基本每股收益0.10元,稀释每股收益0.10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533,249.20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9,539,709.45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575,610.08元,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124,020.13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2,445,129.70元,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02,700,997.54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85,146,127.24元。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周鑫主持,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同意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二是同意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均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确认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7.336万股。同意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均为12个月。同意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申请7,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3年。同意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5,307,519.83元,核销资产10,777,173.57元。各项议案均获表决通过。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1.034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同时,因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增长不低于38.00%”的考核目标,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条件的76.302万股限制性股票亦予以作废。本次合计作废87.336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作废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作废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损害股东利益,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将按规定持续披露。
中天国富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公司于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655,163,207.55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8,056.44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拓斯达技术拟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循环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形,无异议。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5-068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1.034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要求2024年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不低于38.00%,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标,导致76.30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本次合计作废87.336万股。该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认为本次作废不影响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管理层勤勉尽职。律师认为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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