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8日收盘,福斯达(603173)报收于44.57元,下跌3.94%,换手率8.63%,成交量4.27万手,成交额1.93亿元。
10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96.11万元,占总成交额11.88%;游资资金净流入152.85万元,占总成交额0.79%;散户资金净流入2143.26万元,占总成交额11.09%。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28万户,较6月30日增加3306.0户,增幅为34.71%。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68万股减少至1.25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62.77万元。
福斯达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1.41亿元,同比上升29.45%;归母净利润3.45亿元,同比上升66.11%;扣非净利润3.4亿元,同比上升82.57%。2025年第三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6.66亿元,同比下降10.5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9361.1万元,同比下降9.2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9260.43万元,同比下降6.29%。负债率为67.37%,毛利率为27.34%,财务费用为-3142.82万元,投资收益为48.23万元。
证券代码:603173,证券简称:福斯达。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1.41亿元,同比增长29.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5亿元,同比增长66.11%;扣非净利润3.40亿元,同比增长82.5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6亿元,同比增长792.45%。基本每股收益2.18元,同比增长67.69%。总资产58.0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8.9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41%。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2,832户。前十大股东中,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9.82%,为第一大股东。葛水福、葛浩俊、葛浩华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583,500股,占总股本0.99%。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共17项,包括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以及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各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重大信息范围及报告义务人,要求相关人员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立即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材料。董事会秘书负责判断是否需披露并组织信息披露。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将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成立由董事长任组长的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监测与上报。发现重大舆情需立即报告,必要时召开会议制定应对措施,包括调查事实、与媒体沟通、发布澄清公告等。严禁内幕交易,对编造虚假信息的媒体保留追责权利。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规定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如披露可能违反保密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相关事项须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需报送材料至监管机构。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立即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过官网、电话、邮件、投资者说明会、路演、上证e互动平台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设立专门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接受调研需签署承诺书,防止内幕交易。禁止利用互动平台误导投资者或影响股价。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导致年报重大差错的行为追究责任。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降职、撤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并可附加经济处罚。
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主持公司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行使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管等职权。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用于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负责监督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评估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保密工作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查阅相关文件。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规定相关人员持股需合并计算,股份变动须在事实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禁止在特定情形下转让股份,每年减持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程序。离职需办理移交手续,涉及重大事项可进行离任审计。离职后仍须履行诚信义务、保密义务及不竞争约定,持股变动须遵守相关限制。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在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等事项时,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公司设立审计部,独立行使审计权,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审计范围涵盖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经济责任、重大项目等。审计档案至少保存5年。
公司通过股东会、董事会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股东权利,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治理监控。控股子公司需规范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及时报送财务及重大信息,接受公司审计监督。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审议中长期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研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标准,并提出建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就董事提名、高管聘任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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