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8日收盘,辰欣药业(603367)报收于20.54元,下跌7.89%,换手率9.32%,成交量42.18万手,成交额8.85亿元。
10月28日辰欣药业(603367)收盘报20.54元,跌7.89%,当日成交4217.53万元。该股已连续4日下跌。前10个交易日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3907.58万元,期间股价累计上涨1.6%。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9亿元,占总成交额13.47%;游资资金净流出330.97万元,占总成交额0.37%;散户资金净流入1.22亿元,占总成交额13.84%。
截至2025年9月30日,辰欣药业股东户数为3.08万户,较6月30日减少5165户,减幅14.38%。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26万股增至1.47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0.26万元。
辰欣药业2025年三季报显示,主营收入25.84亿元,同比下降13.94%;归母净利润3.82亿元,同比下降4.05%;扣非净利润2.74亿元,同比下降24.6%。
2025年第三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8.44亿元,同比下降9.41%;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53亿元,同比上升19.6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9438.27万元,同比下降25.58%。
公司负债率为18.72%,投资收益9842.7万元,财务费用-1853.85万元,毛利率55.08%。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5亿元,同比增长68.88%。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8.44亿元,同比减少9.41%;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收入25.84亿元,同比减少13.94%。
利润总额第三季度为1.67亿元,同比增长13.60%;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23亿元,同比减少3.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第三季度为1.53亿元,同比增长19.61%;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82亿元,同比减少4.05%。
扣非净利润第三季度为9438.27万元,同比减少25.58%;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74亿元,同比减少24.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为5.95亿元,同比增长68.88%。
基本每股收益第三季度为0.34元/股,同比增长21.43%;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84元/股,同比减少4.55%。稀释每股收益相同。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第三季度为2.44%,增加0.33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为6.22%,减少0.5个百分点。
总资产为76.2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1.53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42%。
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多项议案。会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以及《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补选续新兵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张自然先生(主任委员)、蔡文春先生共同组成该委员会。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三项治理制度相关议案,包括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以及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上述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制定或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该制度旨在提升年报信息披露质量,适用对象包括董事、高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指影响使用者判断的重大错误,如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造成重大差错的责任人将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岗、降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并可附加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从重处理,有悔改表现者可从轻。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季报、中报参照执行。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可根据相关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经内部审批后暂缓或豁免披露。国家秘密依法豁免;商业秘密若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公司利益,可暂缓或豁免。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可采用代称、汇总方式处理敏感信息。公司须审慎判断,履行登记程序,控制知情人范围,防止泄露。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相关材料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十日内报送监管部门。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自审议通过后生效。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三年,与董事会同期。职责包括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与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行使职权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会议应提前5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