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8日收盘,万华化学(600309)报收于61.48元,下跌1.62%,换手率0.79%,成交量24.77万手,成交额15.33亿元。
10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47亿元,占总成交额16.11%;游资资金净流入1.26亿元,占总成交额8.23%;散户资金净流入1.21亿元,占总成交额7.8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三亚路3号公司会议室,董事长廖增太主持会议。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153人,代表股份1,555,521,3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89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程序合法,结果有效。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人员、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烟台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廖增太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表决合法有效。出席会议股东共3,153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9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会议,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无否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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