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7日收盘,艾为电子(688798)报收于82.79元,上涨0.35%,换手率2.08%,成交量2.82万手,成交额2.34亿元。
10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23.74万元,占总成交额1.38%;游资资金净流入379.65万元,占总成交额1.62%;散户资金净流出703.4万元,占总成交额3.0%。
艾为电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4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介绍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孙洪军、董事会秘书余美伊、财务总监陈小云、独立董事胡改蓉。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公司邮箱securities@awinic.com提问。说明会期间,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并获取问题答复。会后可通过该平台查看会议情况。联系部门:董秘办;电话:021-52968068;邮箱:securities@awinic.com。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艾为电子对外融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融资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提高经济效益。融资指公司为经营发展需要筹集资金的行为,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股东会、董事会为融资决策机构,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一年内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不足30%的债务性融资由董事会审议,30%以上由股东会审议。各部门及子公司需编制资金需求计划报送财务部,统筹编制融资计划。融资合同须经法律部门审查,明确借款种类、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内容。审计委员会对融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涵盖岗位设置、审批程序、方案合法性、合同签署保管、核算及使用归还情况。财务部负责合同保管、利息支付、还款计划执行,逾期需及时上报并协商处理。违规行为将追责。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艾为电子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被关联方占用资金,禁止通过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委托贷款等方式变相提供财务资助。董事会负责监督资金往来,定期自查并聘请会计师出具专项说明。发现资金占用问题需及时披露并制定清偿方案,原则上要求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抵债须经评估并由股东大会批准。董事、高管不得协助侵占公司资产,否则将被追责。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艾为电子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中小股东权益。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所持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向候选人。董事会应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是否采用累积投票制。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还需符合相关规定。候选人需提交个人资料并承诺履职。选举时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投票,股东投票表决权数不得超过其持有股份与应选人数的乘积。得票多者当选,且当选董事获票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若当选人数不足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需进行后续选举。本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艾为电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上交所相关指引制定,适用对象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涵盖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及衍生品。明确禁止短线交易,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规定股份不得转让的情形,包括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核心技术人员减持首发前股份需遵守锁定期及每年减持不超过25%的要求。明确信息申报、披露义务,买卖股份须提前报备并公告。违反制度将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后生效。
艾为电子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且原则上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1/3,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履行决策、监督、咨询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提供履职保障,确保知情权与工作支持。独立董事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职情况予以披露。本细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艾为电子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决策,保护股东权益。关联人包括控制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董事、高管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关联交易指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源转移事项,如资产买卖、投资、担保等。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签订书面协议,定价原则上不低于市场第三方价格。关联交易根据金额和比例分级审批:小额交易由总经理批准;较大额交易需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要求及豁免情形,并规定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艾为电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外担保管理,控制风险,保障资产安全。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提供担保。担保对象需符合业务关联、法人资格、财务真实等条件,并提交相关资料。财务部负责资信调查,董事会或股东会按权限审批,关联担保需回避表决。特定重大担保事项须股东会审议。公司应要求反担保,谨慎评估风险,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评估。董事长或授权人员签署担保合同。财务部持续跟踪被担保人状况,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担保信息须及时披露,违规担保应整改并追责。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艾为电子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保障公司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内部审计部门独立运作,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开展审计。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审计制度、评估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收支、协助反舞弊、开展经济责任与专项审计、监督募集资金使用等。审计部门有权参加经营会议、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提出整改建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审计结果。审计程序涵盖立项、计划、通知、实施、报告、整改及归档。公司保障审计独立性,对审计人员及被审计单位违规行为设定问责机制。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艾为电子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风险,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分别指持有不超过一年和超过一年的投资。投资需遵循合法合规、战略匹配、效益优先和风险控制原则。审批权限根据投资规模设定,重大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管理部负责项目初审、调研与论证。长期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定期报告进展。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及信息披露等均有明确规定。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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