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7日收盘,南亚新材(688519)报收于72.75元,上涨1.92%,换手率3.0%,成交量7.05万手,成交额5.1亿元。
10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249.69万元,占总成交额6.37%;游资资金净流出3181.31万元,占总成交额6.23%;散户资金净流出68.38万元,占总成交额0.1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0月27日14:30在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1日发布会议公告,载明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及股东权利。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77名,代表股份149,003,2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65.078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程序合法,结果有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在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包秀银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9,003,246股,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的65.078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显示,两项议案均获高比例同意。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均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无被否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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