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4日收盘,瑞晨环保(301273)报收于28.0元,上涨1.86%,换手率2.68%,成交量9288.0手,成交额2589.8万元。
资金流向
10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9.8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92.7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12.65万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作为瑞晨环保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瑞晨环保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出具核查意见。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7,0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51.6633%,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27日,涉及股东3户,分别为陈万东、上海馨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万东商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股东已严格履行股份限售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有限售条件股份由37,012,500股减少至0股,高管锁定股增加16,655,625股,无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增加。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异议。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273,证券简称:瑞晨环保,公告编号:2025-045。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解除限售股东共3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7,0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633%。限售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27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包括陈万东、上海馨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万东商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首发前限售股,解除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变更为16,655,625股,均为高管锁定股。公司总股本不变。相关股东已履行承诺,不存在违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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