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4日收盘,长龄液压(605389)报收于65.26元,上涨0.62%,换手率1.24%,成交量1.69万手,成交额1.11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65.7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580.6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585.06万元。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长龄液压披露,截至2025年10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8933.0户,较10月10日减少1063.0户,减幅为10.63%。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44万股增加至1.61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05.46万元。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284,770,459.09 | 37.08 | 749,970,309.54 | 10.50 |
| 利润总额 | 60,753,821.64 | 91.00 | 138,930,664.44 | 19.7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4,712,459.77 | 72.70 | 110,454,149.25 | 20.5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3,672,434.48 | 75.83 | 104,421,525.71 | 17.0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06,356,010.01 | 54.0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72.22 | 0.77 | 20.3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72.22 | 0.77 | 20.3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0 | 增加0.88个百分点 | 5.19 | 增加0.86个百分点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 本报告期末比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
| 总资产 | 2,432,161,172.28 | 2,402,235,231.20 | | 1.2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2,105,133,225.91 | 2,097,288,801.40 | | 0.37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本期金额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 --- | --- | ---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925.31 | 5,163.9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4,000.00 | 1,242,000.0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303,670.89 | 5,854,116.57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1,367.81 | 478,426.6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0,520.34 | -288,459.9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23,531.7 | 1,230,736.99 |
|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7,886.68 | 27,886.68 |
| 合计 | 1,040,025.29 | 6,032,623.54 |
二、股东信息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8,868户,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夏继发,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数量:58,800,000,持股比例(%):40.81,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无,股份状态:无;
股东名称:夏泽民,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数量:39,200,000,持股比例(%):27.21,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无,股份状态:无;
股东名称:许建沪,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数量:5,793,411,持股比例(%):4.02,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5,793,411,股份状态:无;
股东名称:江阴澜海浩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数量:4,200,000,持股比例(%):2.91,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无,股份状态:无;
股东名称:江阴尚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数量:2,148,999,持股比例(%):1.49,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2,026,899,股份状态:无;
股东名称:昊泽致远(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昊泽晨曦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数量:835,920,持股比例(%):0.58,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无,股份状态:未知;
股东名称:刘世生,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数量:633,700,持股比例(%):0.44,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无,股份状态:未知;
股东名称: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数量:612,388,持股比例(%):0.43,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无,股份状态:未知;
股东名称:J.P.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数量:456,533,持股比例(%):0.32,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无,股份状态:未知;
股东名称:黄光辉,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数量:420,300,持股比例(%):0.29,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无,股份状态: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夏继发、夏泽民、江阴澜海浩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许建沪、江阴尚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上述股东中,刘世生通过信用账户持有数量为465,000股;黄光辉通过信用账户持有数量为420,300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2025年7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实际控制人夏泽民与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夏继发与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夏继发、夏泽民拟将其持有的长龄液压合计43,211,71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协议转让给核芯听涛、澄联双盈,占长龄液压股份总数的29.99%。此外,核芯破浪拟向长龄液压除核芯听涛、澄联双盈以外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长龄液压17,290,44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12.00%)。在核芯破浪发出部分要约后,夏继发承诺以其所持上市公司16,253,02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1.28%)有效申报预受要约,澜海浩龙承诺以其所持上市公司1,037,42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72%)有效申报预受要约。本次要约收购以核芯听涛、澄联双盈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夏继发、夏泽民持有的长龄液压43,211,714股股份为前提。夏继发和澜海浩龙承诺以上预受要约均为不可撤回且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处分。本次交易全部标的股份交割且要约人部分要约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胡康桥、许兰涛、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截至目前,上述事项正在推进中。上述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以及上述事项的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为完善治理结构,提高效率,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同时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33项制度,新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上述涉及章程及部分制度修订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全体董事同意通过。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彩华主持,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认为报告编制程序合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监管要求。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废止监事会相关制度。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现任监事会及监事仍履行职责。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1日13:00在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885号三楼大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15:00。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审议事项包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治理制度,如《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共13项议案。其中议案1、2.01、2.02为特别决议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5日,A股股东可参会。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可通过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联系方式:电话0510-80287803,邮箱clyy@changlingmach.cn。与会者费用自理。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5年修订)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规范公司治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原则上不得全权委托,一年内出席少于三分之二的应书面说明。董事应对审议事项充分调查、明确表态,对定期报告签署确认意见,不得拒绝签署。财务负责人须确保财务独立,防止资金被占用。董事长不得越权决策,应保障董事会秘书知情权。独立董事应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相关人员存在禁任情形的应及时解职。本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降低临时提案股东持股比例,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职工董事相关规定,并调整相关条款序号。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治理制度,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09:00-10: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公司邮箱clyy@changlingmach.cn提交问题。参会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夏泽民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戴正平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朱芳女士,独立董事刘德强先生、卞钱忠先生。说明会结束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会议情况。公司证券部联系方式:电话0510-80287803,邮箱clyy@changlingmach.cn。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业务操作,防范汇率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期权、货币掉期、利率掉期等。公司开展该业务须以实际生产经营为基础,使用自有资金,禁止投机和非法套利。交易金额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批,超10%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其余由董事长审批。财务部负责操作,审计部负责监督。信息披露方面,亏损达最近一年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须及时披露。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视公司人数情况设立。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由特定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通知应提前书面送达,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董事会决议需形成会议记录并保存十年。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因故不能参会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表决,独立董事须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会议记录须完整保存,相关成员负有保密义务。涉及利害关系时,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本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就董事提名、高管聘任等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职,可被撤销职务。涉及利害关系时实行回避制度。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由证券事务部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等。涉及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财务负责人等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应勤勉尽责,对财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意见。公司应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相关履职情况需在年报披露时同步公开。本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参股)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向控股(参股)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股东权益。办法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向控股、参股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的管理。外派人员须具备相应资质,由董事会或董事长按出资额度审批委派。外派董事、监事需忠实履职,维护公司利益,定期报告经营情况,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并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负责财务监督、信息披露及考核工作。考核由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等机构组织实施,结果分为优良、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应奖惩措施。外派人员任期届满可连任,变更按既定程序进行。本办法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率。募集资金应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董事会持续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控股股东不得占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需符合主业方向,变更用途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相应程序。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超募资金使用均需按规定程序审批并披露。公司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督。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细则(2025年修订)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细则,旨在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董事选举行为。细则适用于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股东所持表决权为其持股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须分开投票,职工代表董事不适用本细则。候选人按得票数高低排序当选,得票总数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若候选人得票相同导致当选人数超限或不足,应就相关候选人再次选举。选举失败或当选人数不足时,原董事会继续履职并组织新一轮选举。股东大会应提前说明累积投票制,提供操作指引,制备专用选票。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修订)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旨在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善意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利益。须维护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性,避免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生持股变动、质押、司法冻结、重组、破产等重大事项时,应及时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不得在敏感期间增持股份,协议转让控制权应确保交易公允,保障公司稳定过渡。相关行为视同适用本规范,包括一致行动人及近亲属等。本规范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公司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职权。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通知。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须履行相应审议程序。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股东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参与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段或9:15-15:00。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公司需在股东会召开前两个交易日提交网络投票信息,并向信息公司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数据。持有多个账户的股东可合并行使表决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应分别列示候选人。证券公司、QFII、香港结算公司等名义持有人需按规则征集实际持有人意见并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信息公司提供统计数据,公司应披露决议及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制度明确禁止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严禁为关联方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勤勉履职,财务负责人应拒绝关联方侵占公司利益的指令并及时报告。关联交易须签订真实合同,资金往来需严格执行审批流程。财务部门应定期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公司须公告。资金占用原则上以现金清偿,限制非现金资产抵债。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采取处分、诉讼等措施。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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