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4日收盘,虹软科技(688088)报收于52.25元,上涨5.11%,换手率1.88%,成交量7.53万手,成交额3.9亿元。
10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319.9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082.8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762.92万元。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虹软科技披露,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29万户,较6月30日增加2786.0户,增幅为13.8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99万股减少至1.75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03.86万元。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7,546,742.03元,同比增长9.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718,396.52元,同比增长60.5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2,595,342.78元,同比增长44.5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0,419,928.92元,同比大幅增长8,241.70%。基本每股收益为0.35元,同比增长59.09%。研发投入合计311,274,009.97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9.60%。
分业务来看,移动智能终端视觉解决方案实现营业收入51,177.01万元,同比增长5.59%;智能汽车及其他AIoT智能设备视觉解决方案实现营业收入10,472.44万元,同比增长31.43%。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总资产为3,027,723,423.02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662,682,223.89元,较上年度末下降2.0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合计为29,123,053.74元,主要系政府补助、理财产品收益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等。软件增值税退税金额为29,159,740.94元。
子公司诉讼事项:2019年9月,全资子公司ArcSoft, Inc.涉及原告Marc Chan等人提起的诉讼。2024年3月法院初审判决被告共赔偿970.60万美元及相关利息,目前双方均已上诉,案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相应计提预计负债。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确认《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同意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全票通过《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联交易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定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3日。审议事项包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续聘审计机构等。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每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阶段确定具体分红比例,最低为20%至80%。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政策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120万元,与上年持平。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均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处罚。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拟取消监事会,免去两名监事职务,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修订《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相关条款,并对法定代表人、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等内容进行调整。同时修订多项治理制度,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参股公司浙江舜为拟增资1亿元,由股东舜宇光学全额认缴。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持股比例将由10.00%降至8.00%。因实控人Hui Deng担任浙江舜为董事,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浙江舜为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为负,交易存在不确定性。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4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业绩说明会,董事长兼总经理Hui Deng(邓晖)、独立董事朱凯、董秘蒿惠美、财务总监韦凯将出席。投资者可提前通过指定渠道提问。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
公司制定该办法以规范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活动,确保信息披露公平公正。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执行。接待需提前预约并签署承诺书,交流内容须记录存档。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进行选择性披露。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设立专线电话和邮箱,通过官网、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董事长或总经理原则上应出席业绩说明会。严禁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建立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责机制,适用于董事、高管及相关责任人。重大差错包括财务重大会计差错、重大遗漏、业绩预告偏差等。追责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调岗、降职、解聘等,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季度和半年报参照执行。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公司规范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内幕信息包括重大投资、资产变动、诉讼、人事变动等未公开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股票或建议他人交易,违规将被追责。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制定该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应在上交所网站及符合条件媒体发布。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公司规范重大事项内部报告流程,报告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等。重大事项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风险事件等,应在知悉当日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未及时报告将被追责。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须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登记备案。一旦原因消除或信息泄露,应及时披露。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投资决策由股东会、董事会或总经理依权限决定。重大投资需审议并披露。设战略委员会审议特定事项,财务部监督资金安全。投资转让或收回需论证并报批。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存放于专项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等需审议并披露。可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须经董事会审议。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允合理原则,签订书面协议。关联董事及股东需回避表决。达到标准的交易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大额交易需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禁止以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不得开具无真实背景票据或进行无商业实质往来。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可申请冻结控股股东股份。非现金清偿需评估并经股东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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