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4日收盘,中超控股(002471)报收于4.86元,下跌0.82%,换手率5.3%,成交量70.94万手,成交额3.46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29.9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540.9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688.98万元。
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54.99亿元,较上年减少10.01%。2024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6.80亿元,账面价值21.5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38.08%。公司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审计机构对公司收入确认和应收账款减值两项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重点审计。公司管理层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治理层负责监督财务报告过程。审计机构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8,460万元,用于航空航天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先进高温合金精密成型智能制造技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A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限售期为6个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发改委备案,环评正在办理中。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8,460万元,用于“航空航天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先进高温合金精密成型智能制造技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研发、生产、销售,子公司江苏精铸从事高温合金精密铸件制造。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A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380,400,000股。国元证券担任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发行符合上市条件,同意推荐上市。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8,460万元,用于航空航天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先进高温合金精密成型智能制造技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国元证券作为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发行定价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锁定期6个月。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募集资金投向主业,未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保荐机构同意推荐本次发行。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8,460万元,用于航空航天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先进高温合金精密成型智能制造技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80,400,000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完成后,认购对象所持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控股股东中超集团持有公司16.55%股份,其中15.08%已质押。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年均净利润比例为70.06%。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98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并获得注册批准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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