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3日收盘,华骐环保(300929)报收于11.25元,下跌2.34%,换手率4.11%,成交量5.21万手,成交额5831.89万元。
资金流向
10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6.5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67.2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310.71万元。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9,331户。
前十大股东中,马鞍山市安工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4.10%,为第一大股东;郑俊持股2.80%,王爱斌持股2.65%,郑杰持股2.50%。
郑俊、王爱斌、刘光春、郑杰、王健、王一臻与控股股东马鞍山市安工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郑俊与郑杰系兄弟关系,王健与王一臻系父子关系。
原一致行动人李明河女士因病逝世,其持有的3,698,680股公司股份由其配偶王健、其子王一臻及其母裴士芳依法继承。
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7,702,840.09元,同比增长58.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43,052.54元,同比减亏84.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981,256.64元,同比减亏77.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907,468.08元,同比改善51.77%,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66.38%,主要因水环境治理工程及污水处理运营业务成本上升;研发费用同比增长43.80%,因研发支出增加;投资收益同比下降47.55%,主要因联营企业盈利及理财产品收益减少。
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52.63%,因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增加;营业外支出同比大幅增长794.55%,主要因支付滞纳金所致。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确认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会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含山县华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其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不超过2,8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用于置换存量项目贷款,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议案》,旨在提升公司治理规范性。
公司决定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3日,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登记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7: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离职人员须完成工作交接,继续履行未尽承诺,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且仍负有忠实与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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