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3日收盘,淮河能源(600575)报收于3.54元,上涨1.72%,换手率1.46%,成交量56.78万手,成交额1.99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8.81万元,占总成交额0.5%;游资资金净流出465.15万元,占总成交额2.33%;散户资金净流入563.96万元,占总成交额2.83%。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淮南矿业持有的电力集团89.30%股权,交易价格为1,169,412.85万元,其中股份支付994,000.92万元,现金支付175,411.93万元。发行价格为3.03元/股,发行数量为3,280,531,105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交易对方淮南矿业承诺所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交易完成后,淮南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将达80.08%。标的公司主营火力发电、新能源发电,并拥有一座配套煤矿。本次交易旨在整合集团优质电力资产,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指出,电力集团与关联方资金拆借用于日常经营,利率合理,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预付账款主要为煤炭采购款,符合行业惯例;在集团财务公司存贷款利率公允,安全性可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折旧政策与同行业一致;客户集中度高符合行业特征,销售价格公允。
中信证券认为,标的资产评估值为1,309,532.87万元,增值率22.23%;交易后上市公司2024年度备考基本每股收益由0.22元提升至0.25元,不存在摊薄即期回报情形。本次交易有助于解决同业竞争,履行资本市场承诺,不导致控制权变更。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表示,电力集团业务与上市公司高度重合,具备协同效应;部分发电项目因未投产暂未注入,淮南矿业承诺条件满足后3年内注入;本次交易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的关联交易。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评估值分别为130.95亿元和131.97亿元,最终选用资产基础法结果。因电力集团属重资产行业,且可比交易多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方法选择符合行业惯例。
上交所审核问询函回复显示,顾北煤矿所产煤炭主要用于对外销售,与淮南矿业之间为买断式交易,结算价格公允;淮浙煤电、淮浙电力因控制权已明确被纳入收购范围;朱集东矿因采矿权人变更程序复杂未予注入;淮南矿业已承诺在符合条件后3年内注入暂未注入的发电项目,并通过托管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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