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3日收盘,海通发展(603162)报收于10.81元,上涨1.69%,换手率12.75%,成交量35.45万手,成交额3.81亿元。
10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76.98万元,占总成交额0.73%;游资资金净流入564.37万元,占总成交额1.48%;散户资金净流出841.35万元,占总成交额2.21%。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1,000万元,用于干散货船购置项目。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曾而斌控制的大云溟投资、大岚投资,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包括股东投入和股票质押借款。本次募投项目拟购置3艘超灵便型散货船,内部收益率为11.27%,静态投资回收期6.32年。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增长主要因持续购置船舶,与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匹配,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司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形。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119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295号)。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完成回复。相关内容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并获得注册批准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就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进行说明。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21,000.00万元,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曾而斌控制的大云溟投资、大岚投资,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包括股东投入和股票质押借款。大云溟投资、大岚投资股权结构清晰,曾而斌为控股股东,其子女为一致行动人,属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行对象已承诺认购股份锁定期为18个月,不存在规避锁定期或利益输送情形。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使用发行人资金情形,质押融资不影响控制权稳定。发行对象明确认购金额及数量下限,符合相关规则要求。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分别为204,603.25万元、170,534.37万元、365,876.75万元和180,031.13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0.06%、15.01%、20.05%和11.65%。归母净利润波动主要受干散货海运市场价格波动及运力扩张影响。2023年因航运市场下行导致业绩下滑,2024年随市场回升及运力增加业绩恢复增长。2025年1-6月受运价回落及成本上升影响,毛利率和净利润同比下降。应收账款规模增长与业务扩张匹配,账龄集中于1年以内,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固定资产增长主要因购置船舶,与投资现金流匹配,未发现减值迹象。经营活动现金流高于净利润,主要因折旧等非付现成本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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