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2日收盘,益丰药房(603939)报收于25.11元,上涨0.0%,换手率0.42%,成交量5.1万手,成交额1.29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79.3万元,占总成交额2.17%;游资资金净流出296.69万元,占总成交额2.3%;散户资金净流入575.99万元,占总成交额4.47%。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次解除限售暨上市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次解除限售暨上市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解除限售事项,29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份共计196,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10月25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于2025年10月24日届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4年净利润较2021年增长71.98%,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个人绩效考核中,29名激励对象考核达标。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0月27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
益丰药房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次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次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6,838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27日。本次解除限售涉及激励对象29人,其中高级管理人员3人,其他激励对象26人。公司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10月25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于2025年10月24日届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4年净利润较2021年增长71.98%,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显示29名激励对象考核达标。本次解除限售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96,838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96,838股,总股本不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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