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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梅轮电梯(603321)10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79.74万元,占总成交额7.93%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20 03: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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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17日收盘,梅轮电梯(603321)报收于7.78元,下跌1.27%,换手率1.48%,成交量4.48万手,成交额3526.46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79.74万元,占总成交额7.93%。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万股限制性股票。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48,929,469元变更为348,889,469元。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79.74万元,占总成交额7.93%;游资资金净流入81.01万元,占总成交额2.3%;散户资金净流出360.75万元,占总成交额10.23%。

公司公告汇总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钱雪林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万股。该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及章程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2025年10月9日以邮件、电话、书面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虹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4万股限制性股票。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公告编号为2025-052,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监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48,929,469元变更为348,889,469元,总股本由348,929,469股变更为348,889,469股。据此,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条将作相应修订,其他条款不变。上述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888.9469万元,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明确各自职权与议事规则。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权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忠实勤勉义务。公司利润分配重视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进行,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可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激励等情形,股份回购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设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与信息披露制度。章程同时规定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资产交易的审议权限及程序。公司住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齐陶路888号。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5-052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数量为40,000股,回购价格为3.19元/股。回购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348,889,469股,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影响管理团队勤勉尽职。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公司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后续将履行信息披露及相关手续。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4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48,929,469股变更为348,889,469股,注册资本减少40,000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回购注销、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公司法》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或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债权申报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申报地点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齐陶路888号,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75-8566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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