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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智光电气(002169)9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301.77万元,占总成交额5.0%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17 01: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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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16日收盘,智光电气(002169)报收于0.0元,下跌100.0%,换手率0.0%,成交量0.0手,成交额0.0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301.77万元,占总成交额5.0%。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智光电气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控股子公司智光储能部分少数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预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17日开市起复牌,本次交易尚需再次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及监管机构核准。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301.77万元,占总成交额5.0%;游资资金净流入171.55万元,占总成交额0.37%;散户资金净流出2473.32万元,占总成交额5.37%。

公司公告汇总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少数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本次交易拟向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等多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费用等。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且不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同意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协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鉴于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或部分少数股权,同时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因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交易,并依法定程序召集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复牌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或部分少数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29日起停牌,已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17日开市起复牌。目前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董事会再次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及监管机构批准或注册,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复牌后继续推进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截至停牌前一交易日(2025年9月26日),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2,181,808股,占比19.44%,为第一大股东;李永喜、卢洁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位列其后。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中,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20.06%;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卢洁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林凌元、陈均洲、王卫宏、李永喜、袁建良、卓建方分别持有不同数量流通股。具体持股明细已按要求披露。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作出说明。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判断,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公司股票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5年8月29日)至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25年9月26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由6.68元/股上涨至8.03元/股,涨幅为20.21%;深证成指同期涨幅为4.04%;万得电气设备行业指数同期涨幅为13.97%。剔除大盘因素后,公司股价涨跌幅为16.17%;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后,涨跌幅为6.24%。剔除大盘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价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截至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亦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述规定中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董事会确认:标的资产为少数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已在预案中披露;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无出资不实或影响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不影响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突出主业、提升抗风险能力,不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纠正或未经股东会认可的情形;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及现任董监高未因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被立案侦查或调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最近三年亦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不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公司已制定严格保密措施,履行了必要的保密义务,本次交易现阶段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合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事宜。

智光电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摘要)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或部分少数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及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目前持有标的公司66.82%股权,交易后持股比例将提升,有利于增强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强化储能业务布局,提升协同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标的公司主营电化学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在5.41元/股至6.40元/股之间协商确定,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最终交易作价将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组上市。2025年10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包括《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0月17日披露。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核准、批准或同意,能否获得批准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智光电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为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等11名投资者,标的资产为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部或部分少数股权。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及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标的公司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标的公司主营电化学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截至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作价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提升储能业务协同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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