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5日收盘,艾迪药业(688488)报收于15.08元,上涨3.01%,换手率1.88%,成交量7.91万手,成交额1.19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69.11万元,占总成交额1.42%;游资资金净流出111.15万元,占总成交额0.94%;散户资金净流出57.95万元,占总成交额0.49%。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新增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项下10个子议案、《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9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0,408,97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7.6276%。会议由董事长傅和亮主持,董事会召集人资格合法。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艾迪药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傅和亮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9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0,408,9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27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新增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项下10项子议案、《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1、2.01-2.0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单独计票。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结果合法有效。
艾迪药业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北京安普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以现金方式向参股公司北京艾普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增资1,000.00万元,其中艾迪药业增资350.00万元,北京安普增资650.00万元,双方按原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本次增资款专项用于艾普医学受让北京安普持有的赛立安生物技术(广州)有限公司25%股权,交易款项不超过1,000万元。艾普医学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艾迪药业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唐洁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选举系因公司取消监事会,董事会成员由七名增至九名,新增一名非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仍为三人。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唐洁璟,198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21年起任职于艾迪药业,曾任人力资源总监、投资高级经理。截至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3,000股,与主要股东及其他董事无关联关系,具备董事任职资格。
艾迪药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授予日为2025年9月29日,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10月15日。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52.00万份,授予5名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授予价格13.01元/份,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预留授予期权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行权比例各5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5-2026年净利润或HIV药物营业收入为指标,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方可行权。本次期权费用总摊销约101.14万元,预计对2025-2027年净利润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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