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4日收盘,康为世纪(688426)报收于28.5元,上涨1.35%,换手率2.99%,成交量1.13万手,成交额3252.15万元。
资金流向
10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05.82万元,占总成交额15.55%;游资资金净流出22.8万元,占总成交额0.7%;散户资金净流出483.02万元,占总成交额14.85%。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独立董事肖潇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1,788.50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昊为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上海天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4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昊为泰100%股权,昊为泰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以1,788.50万元收购上海天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昊为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收购完成后昊为泰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点40分,地点为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泽兰路18号公司2楼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2日。本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同一表决权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东可于2025年10月27日13:00-17:00通过现场或信函方式登记,联系人:王涛,电话:0523-86200880。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1,788.50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昊为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上海天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49%股权。收购完成后,昊为泰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定价基于评估值协商确定,昊为泰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评估为3,650万元。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或司法限制。本次收购旨在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提升经营决策效率,增强盈利能力。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交易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2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2家。该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7亿元。项目合伙人曹贤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宇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罚。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2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8万元(含税)。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1,788.50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昊为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上海天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49%股权。收购完成后,昊为泰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昊为泰主要从事科技服务业务,包括微生物组学、多组学整合分析、三代测序、单细胞测序等检测服务。截至2025年6月30日,昊为泰净资产为2,353.27万元,营业收入1,973.04万元。交易定价参考评估值协商确定,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评估为3,650万元。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认为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保荐人中信证券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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