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4日收盘,皇庭国际(000056)报收于2.42元,下跌2.02%,换手率9.25%,成交量83.63万手,成交额2.08亿元。
10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74.2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302.8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077.11万元。
公司作为原告,就重庆皇庭广场2022年度及2023年度未达业绩承诺事项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粤03民初1803号:被告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皇庭九龙珠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需共同支付公司2022年度业绩补偿款55,670,772.52元、2023年度业绩补偿款66,429,886.78元;并以55,670,772.52元为基数,自2023年8月9日起按年利率14%支付违约金至实际清偿日。案件受理费652,303.3元由两被告共同承担,公司已预交部分予以退回。本案为一审判决,各方有权上诉,最终结果尚存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授权管理层办理重大资产出售事宜,曾与连云港丰翰益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及《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并收取1,000万元意向金。因未能就核心条款达成一致,且重庆皇庭广场及深圳皇庭广场(晶岛国商购物中心)被司法裁定以物抵债,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债务重组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深圳皇庭广场为公司主要资产,2024年相关收入占公司总营收56.03%,以物抵债后公司归母净资产预计为-19.21亿元,可能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皇庭国际全资子公司融发投资名下的晶岛国商购物中心(即深圳皇庭广场)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因未按约偿还信托贷款债务,被债权人光曜夏岚申请强制执行。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以第一次网络拍卖起拍价3,052,966,000元抵偿债务,该价格为评估值4,361,380,000元的70%。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股份发行,不影响股权结构,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组上市。标的资产2024年贡献收入36,860.28万元,占公司营收56.03%。以物抵债后,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分别减少574,980.50万元、365,653.14万元、209,327.36万元,可能面临营业收入下滑及净资产为负的退市风险。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晶岛国商购物中心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的市场价值评估报告显示,估价对象为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福田区中心区的晶岛国商购物中心,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宗地面积42,348.37平方米,证载建筑面积80,608.64平方米,测绘总建筑面积136,895.89平方米。价值时点为2024年11月28日,采用收益法和成本法评估,最终以收益法确定市场价值为人民币4,361,380,000元。评估范围包括商业物业及不可分割的配套设施与设备,项目限整体转让,不得分割办证。报告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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