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3日收盘,中国银河(601881)报收于17.74元,下跌0.95%,换手率0.73%,成交量52.82万手,成交额9.32亿元。
10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5亿元,占总成交额13.46%;游资资金净流入3078.81万元,占总成交额3.3%;散户资金净流入9467.89万元,占总成交额10.1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10月13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第七次修正。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其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ESG管理,预审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资本配置、重大投资及融资方案,审议组织调整,监督ESG战略执行,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提出建议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和会议记录。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规则同时失效。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会议同意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并将上述修订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发展委员会。会议通过公司重新设定2025-2027年持续关联交易上限并与银河金控签署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由监事会主席屈艳萍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重新设定2025-2027年持续关联交易上限并与银河金控签署证券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不再设置公司监事会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10月13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第六次修正。委员会由至少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外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议内部审计计划、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评估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提出聘任或解聘建议等。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在年报编制过程中需审阅财务报表、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进展,并对审计工作进行评价。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规则自动失效。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10月13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第六次修正。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提名,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负责审定公司风险管理方针、合规管理基本理念,审议合规与风险管理目标、政策,指导监督相关制度建设,检查公司遵守法律、监管规定及《香港上市规则》情况,监督高级管理人员培训与职业行为准则执行,评估重大决策风险,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决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十年。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议事规则失效。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完成公开发行2020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简称“20银河Y1”)的发行。该债券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一个重定价周期,公司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有权选择延长5年或全额兑付。同时,公司于第五个及之后每个付息日享有按面值加应付利息赎回债券的权利。2025年11月24日为第五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第一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决定不行使续期选择权,选择行使赎回权,在该日全额兑付“20银河Y1”。公司承诺将按规定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及还本付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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