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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参股子公司具备卫星互联网通信资质

来源:证星董秘互动 2025-10-13 16: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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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梅安森(300275)10月1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2025年10月10日讯,工信部公开征求对《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提出,通过开展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丰富卫星通信市场供给,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建立安全监管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支撑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安全健康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请问贵公司在卫星互联网有什么业务,如何看待工信部卫星意见稿!
梅安森董秘:谢谢关注。公司参股子公司知与行聚焦卫星通信相关业务,已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备开展卫星互联网通信相关业务的资质。该征求意见稿将有效推动卫星物联网行业的发展,形成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知与行会利用好这些牌照,抓住机遇开展卫星互联网通信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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