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0日收盘,沪光股份(605333)报收于37.87元,上涨3.22%,换手率1.59%,成交量6.94万手,成交额2.62亿元。
10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81.83万元,占总成交额2.98%;游资资金净流入1219.13万元,占总成交额4.65%;散户资金净流出2000.97万元,占总成交额7.63%。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9月25日止,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264,32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32.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84,999,989.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870,487,724.3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27,264,325.00元,资本公积843,223,399.31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464,040,406.00元,股本相应变更。本次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1709号验资报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履行全部批准程序,获得上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本次发行价格为32.46元/股,发行数量27,264,325股,募集资金总额884,999,989.50元,获配对象共13名,包括财通基金、广东恒健、诺德基金等。发行过程遵循“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认购对象均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包括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关联方。相关认购协议已签署,缴款与验资已完成,尚需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及工商变更手续。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27,264,325股,发行价格32.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84,999,989.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70,487,724.31元。本次发行对象共13家,包括财通基金、广东恒健国际投资、诺德基金等,限售期均为6个月。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优化,控股股东仍为成三荣,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和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均认为本次发行过程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决议规定。新增股份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发行文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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