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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福莱新材(605488)10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372.4万元,占总成交额10.83%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13 01: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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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10日收盘,福莱新材(605488)报收于34.51元,下跌3.01%,换手率3.21%,成交量8.86万手,成交额3.1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372.4万元,占总成交额10.83%。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福莱新材“福新转债”回售价格确定为100.95元/张,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全票通过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及变更受托管理人两项议案。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截至2025年9月30日,“福新转债”累计转股24,224,555股,占转股前总股本的13.78%。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372.4万元,占总成交额10.83%;游资资金净流出601.11万元,占总成交额1.93%;散户资金净流入3973.52万元,占总成交额12.76%。

公司公告汇总

福莱新材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福新转债”自2023年7月10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有327,058,000元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累计转股24,224,555股,占转股前总股本的13.78%。尚有101,960,000元可转债未转股,占发行总额的23.77%。2025年第三季度期间,转股金额为115,000元,转股数量为12,033股。最新转股价格为9.56元/股。因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权激励授予等事项,公司总股本由282,007,606股变更为280,211,133股。控股股东夏厚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50.03%降至49.02%。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福新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福新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9人,代表未偿还债券176,270张,占总面额的17.288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和《关于变更“福新转债”受托管理人的议案》,两项议案均获出席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同意,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法律、《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福新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福新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共9名,代表未偿还债券总数的17.288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和《关于变更“福新转债”受托管理人的议案》,两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同意票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无反对或弃权票。根据规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本次会议表决结果符合要求。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就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事项出具核查意见。福莱新材于2023年1月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41,589.49万元,债券简称“福新转债”,代码111012,于上交所挂牌交易。因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触发附加回售条款。本次回售价格为100.95元/张(含当期利息),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10月29日。回售期间债券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回售符合相关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约定,无异议。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启动可转债发行相关审议,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并于2022年11月16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面额429,018,000元可转债。可转债简称“福新转债”,代码111012,于2023年2月7日在上交所上市,存续期为2023年1月4日至2029年1月3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与承诺相比发生重大变化且被认定为改变用途,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权利。2025年9月17日、9月29日及10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新型环保预涂功能材料建设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据此,债券持有人可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将未转股可转债回售给公司,公司需按规定发布回售提示公告并履行相关程序。

福莱新材关于“福新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福新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回售价格为100.95元人民币/张(含利息),回售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10月29日。回售期间“福新转债”停止转股,债券代码111012,简称“福新转债”自2025年10月20日起停牌至10月24日,10月27日复牌。持有人可自愿选择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回售不具强制性。由于当前可转债收盘价高于回售价格,回售可能造成损失,敬请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回售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符合《募集说明书》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回售需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报,申报期内可撤销。联系方式: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电话0573-8910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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