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30日收盘,宝地矿业(601121)报收于7.0元,上涨3.4%,换手率7.52%,成交量28.57万手,成交额1.99亿元。
资金流向
9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5.58万元,占总成交额1.33%;游资资金净流出1656.57万元,占总成交额8.33%;散户资金净流入1922.16万元,占总成交额9.66%。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就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29日13时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15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40人,代表股份477,906,8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738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增加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表决程序合规,结果合法有效。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在乌鲁木齐市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伟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出席会议股东共24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7,906,8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38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各项子议案,包括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审计评估中介选聘、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制定防范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及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办法;审议通过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审议通过增加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中小投资者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单独计票。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结果合法有效。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克州葱岭实业有限公司和JAAN INVESTMENTS CO.LTD.合计持有的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87%股权,交易价格为68,512.50万元。其中,向葱岭实业支付股份对价59,575.00万元、现金对价5,000.00万元,向JAAN支付现金对价3,937.50万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铁矿石开采、选矿加工及铁精粉销售,属于上市公司同行业上下游。本次交易定价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基础,葱岭能源100%股权评估值为84,065.59万元,经调整后协商确定为78,750.00万元。本次交易不涉及业绩补偿承诺。
新疆宝地矿业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葱岭能源87%股份,交易前已参股13%。宝地建设为葱岭能源提供最高2.7亿元垫资,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会计处理符合准则。垫资及股权质押不影响葱岭能源控制权。本次交易与前次参股不互为条件,非一揽子安排。葱岭实业为控股股东,帕哈尔丁·阿不都卡得尔为实际控制人。交易未设业绩承诺,交易对方承诺部分股份延长锁定期。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对标的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进行整合。
新疆宝地矿业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葱岭能源87%股份,交易前已参股13%。本次交易旨在提升矿产资源储备,扩大铁矿石采选和铁精粉销售规模。未设置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交易对方承诺部分股份延长锁定期并可质押不超过90%。宝地建设曾为葱岭能源提供最高2.7亿元垫资,用于基建工程,相关股权质押已解除。标的公司采矿权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探矿权评估采用勘查成本效用法。本次交易评估增值主要源于矿业权储量增加及在建工程投入。募集配套资金用于选矿与尾矿库建设,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交易符合法规,整合风险已披露。
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针对标的公司采矿权和探矿权的评估方法,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和勘查成本效用法,符合行业惯例及评估准则。孜洛依北铁矿采矿权评估值为46,939.36万元,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量8,267.81万吨,生产规模为露天开采320万吨/年、地下开采295万吨/年。评估中考虑了不同开采阶段的技术经济参数,折现率确定为8.04%。托合特日克探矿权评估增值主要因采用勘查成本效用法计算重置成本所致。本次交易评估结果具备公允性。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87%股权,其中向克州葱岭实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82%股权,向JAAN INVESTMENTS CO.LTD.支付现金购买5%股权,交易价格为68,512.50万元。同时,公司拟向包括新矿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铁矿石开采、选矿加工和铁精粉销售,所属行业为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本次交易已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内部决策程序,并取得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及批复,尚需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克州葱岭实业有限公司、JAAN INVESTMENTS CO.LTD.合计持有的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87%股权,并向包括新矿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价格为68,512.5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59,575.00万元,现金支付8,937.5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6,000.00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铁矿资源量将达约4.6亿吨,增强主业竞争力。本次交易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5-066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克州葱岭实业有限公司购买葱岭能源82%股权,支付现金向JAAN INVESTMENTS CO. LTD.购买其5%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025年8月12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审核问询函》,据此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修订,主要涉及目录、释义更新;补充关联交易风险、募投项目环评批复风险;补充交易对方主要人员情况、出资到位时间、探矿权出资作价依据、采购金额构成、客户销售构成等内容;更新环保手续及环评批复情况。其余为表述和格式完善,不影响交易方案。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最终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值84,065.59万元,增值率159.36%。流动资产评估增值52.02万元,非流动资产评估增值51,598.82万元,主要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增值。负债评估减值2.40万元。2022年宝地矿业入股时葱岭能源评估值5.46亿元,价值咨询报告为7.39亿元,差异因后者包含未备案资源量。本次交易评估增值主因储量提升导致采矿权估值增加。评估选取资产基础法具备可比性及合理性。
新疆宝地矿业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葱岭能源87%股份,交易前已参股13%。本次交易不构成控制权变更,未设置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标的公司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值84,065.59万元,增值率159.36%,主要因采矿权储量增加导致无形资产评估增值。配套募集资金用于选矿与尾矿库工程建设,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宝地建设曾为标的公司提供工程垫资并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相关质押已于2025年9月解除。本次交易与前次参股不互为一揽子安排,上市公司在参股期间未实际控制标的公司。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5-065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克州葱岭实业有限公司购买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82%股权,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JAAN INVESTMENTS CO.LTD.购买葱岭能源5%股权,并向包括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025年8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公司已会同中介机构对问询问题进行说明、论证和回复,相关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交易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审批结果及时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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