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26日收盘,天宸股份(600620)报收于6.12元,上涨0.49%,换手率1.11%,成交量7.61万手,成交额4673.09万元。
9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63万元,占总成交额0.21%;游资资金净流出18.44万元,占总成交额0.39%;散户资金净流入28.08万元,占总成交额0.6%。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会议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分别为100万元和35万元;拟与上海机场集团等签订用地补偿协议,合计征收土地110,530.70平方米,补偿款总额52,281,021.10元;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制定《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将风险控制部更名为风险控制审计部;为全资子公司天宸能科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融资租赁担保;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上述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及风险控制审计部,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涵盖内部控制有效性、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等内容。审计部需定期提交审计报告,重点审计对外投资、资产交易、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等事项。审计人员须遵循独立、客观、保密原则。公司建立审计工作底稿档案制度,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审计部有权检查资料、调查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发现重大缺陷应及时报告。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情形与程序。董事、高管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报告送达董事会即生效。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须继续履职至新任到位。出现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判处刑罚、负有破产或吊销责任、失信被执行、被市场禁入等情况,公司应解除其职务。股东会可解任董事,董事会可解任高管,无正当理由提前解任可要求赔偿。离职人员须办理工作交接,继续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任期内及期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离职人员须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保密义务持续有效,因擅自离职或违规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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