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22日收盘,联测科技(688113)报收于40.21元,上涨0.52%,换手率1.06%,成交量6849.0手,成交额2746.81万元。
9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1.02万元,占总成交额7.68%;游资资金净流入10.57万元,占总成交额0.38%;散户资金净流出221.59万元,占总成交额8.07%。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条件和范围,且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要求。委员会同意以2025年9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4.81元/股的价格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5.684万股限制性股票。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5.24元/股调整为14.81元/股。董事会确定2025年9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4.81元/股的价格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5.684万股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联测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2025年9月22日,公司董事会确定预留授予日为当日,授予数量为5.6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授予对象2人,授予价格为14.81元/股。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60个月,归属安排分为三期,分别自预留授予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归属,归属比例分别为35%、35%、30%。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本次授予符合相关规定。
联测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及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息合计0.429元,授予价格由15.24元/股调整为14.81元/股。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确定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5.68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81元/股。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满足。相关事项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预留授予涉及激励对象共2人,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5.684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预留授出权益数量的18.95%,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9%。激励对象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包括郭建峰、沈根宝,均为中国国籍。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00%。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向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5.684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9%,授予价格为14.81元/股。本次授予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发行。归属安排分为三期,分别在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归属,比例分别为35%、35%、30%。董事会确认授予条件已满足,激励对象未包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调整,授予价格由15.24元/股调整为14.81元/股。预计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2025年至2028年合计产生约148.02万元的费用摊销。相关事项已获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合规意见。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1元(含税),以及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8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经两次调整,授予价格由15.24元/股调整为14.81元/股。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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