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22日收盘,骆驼股份(601311)报收于10.79元,下跌1.28%,换手率2.86%,成交量33.61万手,成交额3.63亿元。
9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689.11万元,占总成交额18.43%;游资资金净流入138.99万元,占总成交额0.38%;散户资金净流入6550.12万元,占总成交额18.0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2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长来主持。现场出席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0,050,706股,占总股本33.2482%;网络投票股东1,04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596,160股,占总股本3.630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在湖北省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襄阳大道19号骆驼低碳产业园4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长来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05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2,646,8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79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两项议案均获通过,其中公司章程修订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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