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9日收盘,世华科技(688093)报收于42.21元,下跌1.38%,换手率1.85%,成交量4.85万手,成交额2.06亿元。
资金流向
9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01.36万元,占总成交额1.46%;游资资金净流入1057.46万元,占总成交额5.12%;散户资金净流出756.1万元,占总成交额3.66%。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一是调整募投项目金额,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将投入金额调整为590,938,660.21元。二是使用募集资金32,203,313.5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三是同意使用不超过56,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相关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告日期为2025年9月20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一是《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二是《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置换行为符合监管规定,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三是《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上述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2,203,313.5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751,479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0,938,660.21元,已于2025年9月11日到位。募集资金用于光学显示薄膜材料扩产项目。截至2025年9月1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30,706,501.78元,拟全部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1,496,811.79元(不含增值税),亦拟置换。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6,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资金来源为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收益将用于补足募投项目资金不足及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专户存储,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0,938,660.21元,已于2025年9月11日到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光学显示薄膜材料扩产项目”金额为30,706,501.78元,拟全部予以置换。同时,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496,811.79元(不含增值税),包括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文件制作费等,亦拟进行置换。两项合计置换金额为32,203,313.57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可置换的相关规定,未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对此无异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募集资金净额590,938,660.21元,已到位并专户存储。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6,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不用于质押或证券投资。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收益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资金不足及日常经营所需。该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该事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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