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9日收盘,征和工业(003033)报收于52.72元,上涨1.35%,换手率4.05%,成交量3.27万手,成交额1.73亿元。
资金流向
9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35.4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82.9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752.48万元。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经济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公司设立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审计范围涵盖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审计部职责包括检查内部控制有效性、财务信息真实性、协助反舞弊机制建设,定期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享有参加经营决策会议、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提出改进建议等权限。内部审计类型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等,可采取报送审计、就地审计、委托审计等方式。审计程序包括制定计划、发出通知、实施审计、提出报告、作出决定、后续审计等环节。公司建立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并对审计工作中的违规行为提出处罚建议。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025年9月)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定专项制度。公司不得以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关联交易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并签订真实合同。公司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由董事长牵头,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发现资金占用情形,财务总监应立即书面报告董事长,董事会应审议清偿期限并启动“占用即冻结”机制,可申请司法冻结大股东所持股份。资金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抵债需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高管协助或纵容资金占用的,将被处分或罢免。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金玉谟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发行股票方案中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对预案内容进行修订。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修订《内部审计制度》和《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发行方案及修订预案的议案。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对预案作出修订:更新公司声明、重大事项提示中关于已履行决策程序和尚需批准程序的内容;更新释义;删除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的表述;更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审批备案情况及实施主体信息;根据最新公司章程更新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预案(修订稿)。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具备发行条件。调整后的发行方案、预案及相关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长远目标和全体股东利益。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公司已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获会计师鉴证,资金使用合规。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完善现金分红机制。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已出具承诺。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事宜符合规定。相关文件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证监会注册批准。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发行。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5-057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次调整仅涉及发行决议有效期,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决定,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发行完成之日”,现调整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预案的议案。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修订预案的议案。相关内容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包括《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其他公告。本次发行预案(修订稿)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发行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投资者需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1,800万元,用于农机部件扩产项目、园林工具锯链刀具系统项目、微型链系统软硬件一体化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项目轻重缓急调整投入,不足部分由自筹资金解决。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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