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9日收盘,吉林敖东(000623)报收于18.82元,上涨0.05%,换手率0.83%,成交量9.87万手,成交额1.86亿元。
9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44.66万元,占总成交额5.09%;游资资金净流出108.45万元,占总成交额0.58%;散户资金净流入1053.11万元,占总成交额5.67%。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秀林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418人,代表股份418,212,7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72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2018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13项提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获1/2以上通过。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就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4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8,212,7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72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2018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13项议案。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获过半数通过。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9月19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5,895,387元,注册地址为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医药工业、医药商业、医药科研与开发、种植养殖、机械修理、仓储、进出口业务等。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设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方面,公司在盈利且无重大资金支出时,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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