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7日收盘,亨通股份(600226)报收于4.1元,上涨0.74%,换手率5.74%,成交量170.64万手,成交额6.97亿元。
9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850.26万元,占总成交额5.53%;游资资金净流入173.59万元,占总成交额0.25%;散户资金净流入3676.68万元,占总成交额5.2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出席股东共5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99,688,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77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重大决策程序和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各项议案表决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在德清县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崔巍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5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99,688,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77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六项治理制度修订议案,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重大决策程序和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其中议案1、2.01、2.0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所有议案均获审议通过,无否决议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崔巍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一、选举崔巍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二、确认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郦仲贤先生、吴燕女士、汪明朴先生,其中郦仲贤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三、通过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已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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