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5日收盘,康鹏科技(688602)报收于8.64元,下跌0.92%,换手率3.49%,成交量9.05万手,成交额7846.02万元。
资金流向
9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52.54万元,占总成交额8.32%;游资资金净流出487.11万元,占总成交额6.21%;散户资金净流出165.43万元,占总成交额2.1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董事会召集,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举行,现场会议在上海市普陀区召开,由董事长杨建华主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67%;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共1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6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85%,反对占0.4575%,弃权占0.0040%。表决结果达到特别决议通过标准。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在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南路2891弄200号1幢一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建华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2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6,692,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48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显示,同意265,461,763股,占99.5385%;反对1,220,245股,占0.4575%;弃权10,500股,占0.0040%。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方晓杰、司马臻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无被否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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