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2日收盘,柏诚股份(601133)报收于13.26元,上涨2.16%,换手率5.07%,成交量7.58万手,成交额1.01亿元。
9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73.16万元,占总成交额6.7%;游资资金净流出78.41万元,占总成交额0.6%;散户资金净流出794.74万元,占总成交额6.1%。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就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1日14:30在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过建廷主持,同时提供网络投票,符合通知要求。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6名,代表股份375,102,100股,占总股本71.04%;网络投票股东571人,代表股份8,182,528股,占总股本1.55%;合计577人,代表股份383,284,628股,占总股本72.5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决议合法有效。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00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过建廷主持,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7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3,284,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显示,A股股东中同意票382,553,428股,占比99.8092%,反对580,600股,弃权150,600股。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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