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9日收盘,创力集团(603012)报收于6.14元,下跌0.32%,换手率1.67%,成交量10.82万手,成交额6629.17万元。
资金流向
9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6.61万元,占总成交额0.55%;游资资金净流出215.05万元,占总成交额3.24%;散户资金净流入178.44万元,占总成交额2.6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9日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石良希主持。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在上海市青浦区新康路889号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9,283,9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37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创力集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石良希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2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37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两项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一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A股股东对两项议案的同意比例分别为99.0730%和99.1253%。5%以下股东对两项议案的同意比例分别为80.9895%和82.0620%。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结果合法有效。
创力集团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09:00-10: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参会人员包括总经理张世洪、董事会秘书常玉林、财务总监王天东及独立董事彭涛。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公司邮箱shcl@shclkj.com提问。说明会期间,投资者可登录上述网址在线参与并提问。联系人:高翔,电话:021-59869117,邮箱:shcl@shclkj.com。会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会议情况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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