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沪农商行(601825)作为原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5)沪0101民初15952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沈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某某公司借款本金2,440,000元及利息31,313.33元; 二、被告沈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某某公司截至2025年3月26日的逾期罚息221.12元以及以2,471,313.33元为基数自2025年3月27日起至借款本息全部清偿日止按《个人循环借款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标准计算的逾期罚息; 三、被告沈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某某公司律师费损失24,000元; 四、被告施某对被告沈某上述判决主文第一至三项付款义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五、如被告沈某、施某届时未履行上述判决主文第一至三项中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原告某某公司有权以被告沈某、施某抵押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在最高债权本息余额3,920,000元内优先受偿,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被告沈某、施某所有,不足部分由被告沈某、施某继续清偿。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施某
- 被告:沈某
- 判决日期:2025年7月1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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