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8日收盘,青木科技(301110)报收于65.3元,上涨4.48%,换手率7.95%,成交量3.86万手,成交额2.47亿元。
资金流向
9月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72.7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40.1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632.62万元。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公司总股本现为92,535,333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43,995,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8,540,333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2,105,000股,占总股本45.50%,实际可上市流通16,826,250股,占总股本18.18%。解除限售股东为吕斌、卢彬和宁波允宜投资合伙企业。吕斌、卢彬为公司董事及高管,其解除限售后股份转为高管锁定股,分别可流通4,961,250股和3,465,000股;允宜合伙可流通8,400,000股,其中2,662,000股处于质押状态,需解除质押后方可流通。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11日。股东均履行相关承诺,未发生违规行为。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2,1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5.50%;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6,82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18.18%。可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9月11日。申请解除限售股东为吕斌、卢彬、宁波允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三名。吕斌、卢彬为公司董事及高管,其解除限售股份将转为高管锁定股,按每年不超过25%转让。允宜合伙所持股份中有2,662,000股处于质押状态,需解除质押后方可流通。公司总股本为92,535,333股,限售条件流通股占47.54%。股东均履行承诺,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保荐机构对本次解禁无异议。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