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5日收盘,必易微(688045)报收于43.23元,上涨3.62%,换手率4.8%,成交量1.81万手,成交额7702.53万元。
资金流向
9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8.17万元,占总成交额0.76%;游资资金净流入107.12万元,占总成交额1.39%;散户资金净流出48.96万元,占总成交额0.64%。
必易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谢朋村召集和主持,7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因1名激励对象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后至公告披露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取消其资格,激励对象由158名调整为157名,首次授予数量不变;二是确定向15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9.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9月5日,授予价格为19.34元/股。上述议案均获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必易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和范围,不包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其亲属。原激励对象中1人因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后至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经核查其交易系基于公开信息和个人判断,无利用内幕信息牟利的主观故意,但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取消其激励资格。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58名调整为157名,授予数量不变,仍为49.90万股,授予价格19.34元/股,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9月5日。薪酬委员会同意该名单及相关安排。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5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谢朋村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3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280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各项子议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等议案。各项议案均获特别决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99.9889%,反对0.0111%,弃权0%。中小投资者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同意占比97.6076%。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必易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2人,代表表决权股份30,187,224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43.2805%。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朋村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全部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被否决议案。其中议案1、3、4、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因1名激励对象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后至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取消其激励资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58名调整为157名,授予数量不变。2025年9月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确定以19.34元/股的价格向157名激励对象授予49.9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调整及授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必易微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后至激励计划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虽确认其无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主观故意,但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资格。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58名调整为157名,授予数量不变。本次调整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仍在原计划规定范围内,其他内容不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律师事务所均认为本次调整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必易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显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62.3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9%。其中,核心技术人员2人,合计获授1.8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2.89%;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155人,合计获授48.1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77.12%;首次授予合计49.9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80.01%。预留授予部分为12.47万股,占授予总量的19.99%,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激励对象。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本计划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
必易微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5-046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9月5日,授予价格为19.34元/股,向15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9.90万股。激励对象为核心技术人员、技术骨干、业务骨干等,不包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发行。归属期分三年,分别归属30%、30%、40%。公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授予合法有效。
必易微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5年2月16日至8月15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经核查,共有6名核查对象存在股票交易行为。其中5名在知悉内幕信息前交易,系基于市场判断的独立行为,与内幕信息无关;1名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后交易,但公司认定其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基于审慎原则取消其激励资格。其余核查对象无交易行为。公司认为不存在内幕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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