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5日收盘,东方电缆(603606)报收于57.89元,上涨2.62%,换手率2.68%,成交量18.45万手,成交额10.78亿元。
资金流向
9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165.72万元,占总成交额5.72%;游资资金净流出443.62万元,占总成交额0.41%;散户资金净流出5722.09万元,占总成交额5.31%。
东方电缆第七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召开,会议选举夏崇耀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夏峰为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包括:战略与ESG委员会由夏崇耀任主任委员,杨黎明、乐君杰为委员;提名委员会由杨黎明任主任委员,徐立华、夏峰为委员;审计委员会由黄惠琴任主任委员,杨黎明、徐立华为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徐立华任主任委员,黄惠琴、陈虹为委员。会议聘任夏峰为公司总裁,乐君杰、柯军、阮武、袁黎益、周则威、潘矗直、何行波、宋幼忠为副总裁,柯军为财务负责人,俞国军为总工程师,高嵩为首席投资官,江雪微为董事会秘书。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9月5日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在宁波举行,同时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4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8,487,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97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特别决议议案获特别决议通过。会议还选举夏崇耀、夏峰、乐君杰、柯军、陈虹为非独立董事,杨黎明、黄惠琴、徐立华为独立董事。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东方电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崇耀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74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8,487,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97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修订《公司章程》等11项非累积投票议案,以及选举夏崇耀、夏峰、乐君杰、柯军、陈虹为非独立董事,杨黎明、黄惠琴、徐立华为独立董事的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东方电缆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夏崇耀为董事长,夏峰为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乐君杰、柯军、陈虹,独立董事杨黎明、黄惠琴、徐立华,职工代表董事邱斌组成第七届董事会。同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其中战略与ESG委员会由夏崇耀任主任,审计委员会由黄惠琴任主任。公司聘任夏峰为总裁,乐君杰、柯军、阮武、袁黎益、周则威、潘矗直、何行波、宋幼忠为副总裁,柯军兼任财务负责人,俞国军任总工程师,高嵩任首席投资官,江雪微任董事会秘书。本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公司第六届董事夏善忠、潘矗直及独立董事周静尧、刘艳森届满离任,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能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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