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5日收盘,贝因美(002570)报收于6.81元,下跌1.45%,换手率7.93%,成交量85.6万手,成交额5.76亿元。
资金流向
9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000.7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87.3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7288.14万元。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出售敦化市利健生态农牧业有限公司的议案》,拟将控股子公司吉林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利健生态100%股权以不低于1,113.8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非关联自然人王清连。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上述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鲍晨女士召集和主持,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监事会认为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告编号为2025-058,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发布公告,因控股股东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提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增加临时提案。新增提案包括《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五项。原定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不变。会议将于2025年9月15日14:30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9日。部分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于贝因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参与对象为与公司及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250人,不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等。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存续期为24个月,持股合计上限为13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29%。计划已履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等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参与对象为与公司及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250人,不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等。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受让价格为3.50元/股,股票规模不超过139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9%。本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为12个月。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净利润较2024年增长不低于45%,或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25%。本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设管理委员会,与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一致行动关系。本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参与对象为与公司及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250人,不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等。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受让价格为3.50元/股,股票规模不超过1390万股,约占总股本的1.29%。本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为12个月。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净利润较2024年增长不低于45%或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25%。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设管理委员会,与控股股东、董监高无一致行动关系。
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贝因美母婴营养品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就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被告为金华市婺城区鸣乔食品商行、浙江科露宝食品有限公司、上海佳禄普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佳禄普(江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及杨国民,第三人为江苏中创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涉案金额为72,011,520.00元。原告诉称,自2021年9月与科露宝合作销售贝因美特殊医学配方产品,但自2023年起,被告方大量销售由新加坡科露宝健康私人有限公司生产的侵权产品,擅自使用“舒力乐”字样及特有包装装潢,并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产品、删除侵权内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目前案件对公司利润影响尚不确定。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贝因美拟聘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变更原因为综合考虑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并确认无异议。浙江天平成立于1999年3月3日,2024年业务总收入1042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7735.9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637.74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均属制造业,其中食品制造业1家。项目合伙人洪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承芳、质量控制复核人洪伟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无执业处罚记录。2025年度审计费用230万元,与上年持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2025年9月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投保人为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被保险人为公司全体董监高人员。责任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保险费不超过每年20万元人民币,保险期限为12个月/期,后续可根据实际情况续保。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管理层办理购买责任险相关事宜,包括确定保险公司、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条款,签署法律文件及处理投保相关事项,以及在期满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本计划参与对象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250人,不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规模不超过1390万股,约占总股本1.2870%。存续期为24个月,锁定期12个月。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净利润较2024年增长不低于45%或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25%。持有人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计划经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相关信息将按规定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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