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5日收盘,常青科技(603125)报收于16.93元,较上周的17.7元下跌4.35%。本周,常青科技9月1日盘中最高价报18.08元。9月4日盘中最低价报16.48元。常青科技当前最新总市值68.54亿元,在化学制品板块市值排名55/169,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541/5152。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及相关发行方案。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数量不超过8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亿元,用于泰州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发行期限为6年,不提供担保。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且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多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9日13时30分在江苏省镇江新区青龙山路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15:00。会议审议议案包括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共11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5日。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情况下,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重大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等支出达净资产30%或总资产20%以上。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阶段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可进行年度或中期分红。本规划由董事会每三年审阅一次,调整需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前次募集资金净额113,222.81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78,927.92万元,尚未使用余额38,021.13万元,其中专户余额23,221.13万元,现金管理金额14,8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及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4,222.81万元。2024年8月对募投项目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减少募集资金投入约3,000万元。项目已于2025年6月末投产,最近三年处于建设及试生产期,暂未产生经济效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由2023年的不超过10亿元逐步调整至2025年的不超过5.5亿元。
公司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全部用于泰州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建设期2年,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偏苯三酸酐8万吨、均苯三甲酸1万吨、苯二酚系列产品12万吨的产能。项目总投资285,489.86万元,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投资中的固定资产投资部分。公司已取得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并完成备案及环评批复。项目达产后预计年销售净利率不低于12%。
公司公告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机制。该说明系为本次可转债发行所作,公告日期为2025年9月4日。
为填补可转债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公司承诺加强募集资金监管,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持续进行研发创新;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出具承诺,确保上述措施切实履行。
公司拟将前次募投项目结余及被临时借用的备品备件转为一般用途,涉及金额合计106.73万元(含税),其中临时借用17.13万元,结余89.60万元,将以自有资金补足。该事项已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现金流量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符合可转债发行条件,相关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发展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明确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持有人组成,对公司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未能按期支付本息、减资、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事项具有审议权。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于会议召开前15日公告通知。每张债券享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须经出席持有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对全体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可转债发行数量不超过8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六年。可转债持有人可在发行结束六个月后转股,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及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公司不提供担保,资信评级机构将出具评级报告。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后续置换。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公司符合《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发行条件,具备健全组织机构、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本次发行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已履行必要信息披露程序。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2025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相关公告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发行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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